材料清單:
1、如果增加配偶為隨往人員,須提供:
a.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c.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d.配偶在京單位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聘期截止時間須自申報日起六個月以上,不滿六個月的需與單位續簽后再申辦。配偶在京無工作單位的不能隨往。復印件必須提供:封面頁,合同甲乙方信息頁,期限頁,職務頁,工作地點頁,薪酬頁,簽章頁,續簽頁,變更頁。以上復印件A4紙單面復印,不得使用單面紙。加蓋公章,手寫“與原件一致”,人事簽字
e.以上材料為隨往配偶時提供,如不隨往配偶,只隨往子女則只提供相應隨往子女材料即可
2、如果增加子女為隨往人員:
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子女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子女年滿16歲的,還需要提供在校證明
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為隨往子女時提供,如不隨往子女,只隨往配偶則只提供相應隨往配偶材料即可。
3、持證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最新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人事局經辦人審核簽字過的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不提供原件)
5、個人及單位誠信聲明(參考模版)
6、個人信息登記卡(參考模版)
7、單位及個人申請。(參考模版)
8、通過個人賬號在工作居住證系統中打印的工作居住證確認單
9、《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授權書可以只交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0、個人系統中打印的隨往人員變更截圖。 打印路徑:個人提交系統過后,登陸個人工作居住證系統-已申辦業務查詢-查詢隨往人員變更-打印當前界面。無需蓋章。
溫馨提示:
東城區以上所有復印件材料必須使用A4紙單面復印,且不得使用單面紙。加蓋公司公章,如同一類材料,可在首頁蓋章,其余頁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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