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藥機構: 為加強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醫保發〔2017〕17號)的有關規定,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擬對北京市東城區第一人民醫院等31家定點醫藥機構的有關事項予以變更。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變更項目名單附件2: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變更項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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