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市東城區第一婦幼保健院等定點醫療機構有關事項變更的通知
2019-05-17
京醫保中心發〔2019〕36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為加強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醫保發〔2017〕17號)的有關規定,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現決定對北京市東城區第一婦幼保健院(北京市東四婦產醫院)等6家定點醫療機構的有關事項予以變更。
本通知自2019年5月16日起執行。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