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各定點零售藥店:
我市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自查回頭看,發現北京市順義區木林鎮衛生院存在虛構門診診療記錄、未履行實名制就醫有關規定核實參保人員身份等問題,嚴重違反了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及服務協議書有關條款。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和《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有關條款,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9年4月16日解除與北京市順義區木林鎮衛生院簽訂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并追回違規費用。
二、順義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于2019年4月16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北京市順義區木林鎮衛生院就醫的參保人員,并妥善解決他們的就醫問題。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參保人員2019年4月16日(含)以后在北京市順義區木林鎮衛生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北京市順義區木林鎮衛生院的違規行為導致醫療保險基金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破壞了定點醫藥機構的形象。全市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珍惜定點醫藥機構榮譽,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各區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規范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