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北京東苑中醫醫院等14家定點醫藥機構違規行為處理決定的通報
2018-12-21
京醫保發〔2018〕78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定點醫藥機構:
我市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發現部分定點醫藥機構違反《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及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相關條款,現將在專項行動、日常監管、相關部門稽核過程中發現的部分定點醫藥機構違規情況及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北京東苑中醫醫院在黃牌警示期間,整改不力、未吸取教訓,仍然存在申報與實際不符等問題;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欣橋家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存在提供虛假進貨明細清單等問題;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師姑莊社區衛生服務站存在提供虛假進貨發票、替換藥品等問題;北京市大興區城鎮車站中里西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存在違規留存參保人員社保卡等問題。北京同仁堂京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永泰店、北京同仁堂京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馬連洼店存在藥品管理混亂,部分中藥飲片購銷存不一致等問題。
經研究決定,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9年1月21日解除與北京東苑中醫醫院、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欣橋家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師姑莊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大興區城鎮車站中里西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同仁堂京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永泰店、北京同仁堂京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馬連洼店簽訂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并追回違規費用。
朝陽區、通州區、大興區、海淀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于2019年1月21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上述六家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的參保人員,并妥善解決他們的就醫、購藥問題。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參保人員2019年1月21日(含)以后在北京東苑中醫醫院、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欣橋家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師姑莊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大興區城鎮車站中里西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同仁堂京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永泰店、北京同仁堂京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馬連洼店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北京市昌平區天通苑中醫醫院存在申報與實際不符、違反物價規定收費、藥品管理混亂等問題。
經研究決定,給予北京市昌平區天通苑中醫醫院中斷執行協議六個月的處理,并追回違規費用。中斷執行協議自2019年1月21日生效。
昌平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于2019年1月21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北京市昌平區天通苑中醫醫院就醫的參保人員,并妥善解決他們的就醫問題。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參保人員2019年1月21日(含)以后在北京市昌平區天通苑中醫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北京裕和中西醫結合康復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潞河醫院、北京市西城區陶然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存在未嚴格按照協議要求核對就診患者社保卡和身份證的問題;北京昌平謙愛門診部存在藥品管理混亂、處方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煤炭總醫院存在未履行實名制就醫有關規定核實參保人員身份等問題;北京工業大學醫院存在部分診療項目多收費等問題。
經研究決定,給予北京裕和中西醫結合康復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潞河醫院、北京市西城區陶然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京昌平謙愛門診部、煤炭總醫院、北京工業大學醫院黃牌警示,并追回違規費用。黃牌警示自2018年12月28日生效。
四、北京佰健大藥房存在未按規定留存外配處方等問題。
經研究決定,給予北京佰健大藥房全市通報批評,并追回違規費用。
北京東苑中醫醫院等14家定點醫藥機構的違規行為導致醫療保險基金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破壞了定點醫藥機構的形象。全市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珍惜定點醫藥機構榮譽,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各區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規范的醫療服務。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