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1〕92號
日前,在嚴厲打擊騙保行為專項治理檢查中,發現個別參保人員存在借用他人社會保障卡為家人、親屬、朋友大量開取藥品或將社會保障卡借給他人使用等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情形。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現決定自2011年11月15日起停止有關涉案人員的社會保障卡使用,具體卡號為:102859563015、100354835004、100569471009、104022358000。
特此通告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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